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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职业高级中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时间:2023-07-23 21:57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昆明市盘龙职业高级中学委托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

  学科要求

  详见附件2-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相符。

  3.本次招聘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5.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者优先。

  6.有工作经验的教师,优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短信或来电等方式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资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940999614@qq.com,标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30人截止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限,凡不在报名时间段内提供报名资料均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资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学历(位)证;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简历(含联系方式)。

  (二)人员审核及考试公告

  考生通过报名后,符合参加笔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以公告的形式在“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进行公告(可扫下方二维码关注以防遗漏通知信息);已报名但未在公告名单中的人员,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PLZG-202301~PLZG-202303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分别为:高中语文、高中英语、高中历史。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裁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地点:昆明市盘龙职业高级中学。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5日9:30。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PLZG-202301~PLZG-202303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PLZG-202304~PLZG-202307岗位根据简历及证书情况,择优筛选按照1:3 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昆明市盘龙职业高级中学。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8日9:30。

  3.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面试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所需携带资料包括: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学历(位)证;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

  4.综合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对口工作经验时长确定排名先后。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报考人员和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凡经学校考核、正式聘用的教师须办理档案托管,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编外人员根据学校“外聘人员工资分配办法(试行)”规定按月核发,关于该岗位的薪次计算如下:底薪1900元;课时费:本科学历50元/节、研究生学历55元/节、每周课时12-14节、加班100元/天;工作满一个学期,工作考核合格以上:400元/学期;校龄补贴:第1年校龄为0,从第2年开始,每工作满1年,可享受校龄补贴20元/年。

  2.学校设有学期考核奖,学校被上级评为先进集体时,编内外在职教师享受相同奖励。

  附件:《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下载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tVAzPOUVs5YO_rX115B-nw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1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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